保險業監管局保費徵費詳情
保險業監管局(「保監局」)已於2017年6月26日起取代保險業監理處規管保險公司。根據《保險業(徵費)令》 和 《保險業(徵費)規例》 ,所有現行生效或新繕發之香港保單,需於2018年01月01日起繳付保費徵費。以下是有關保費徵費的要求:
•所有現行生效之保單,保單週年日為2018年01月01日或之後及所有「保單簽發日」為2018年01月01日或之後的新做保單,均需繳付保費徵費。
•每張保單應繳的保費徵費是根據其保費的百分比計算,2018年至2021年及往後的保費徵費率及年繳上限請參閱下表:
保單簽發日或保單週年日 |
徵費率 |
最高保費徵費 (港幣) |
由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(包括首尾兩日) |
0.04% |
$40 |
由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(包括首尾兩日) |
0.06% |
$60 |
由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(包括首尾兩日) |
0.085% |
$85 |
由2021年4月1日起(包括該日) |
0.1% |
$100 |
*本公司特此確認,本公司會為保單持有人承擔保費徵費及繳交到保監局,直到另行通告。